档案资料是基金会发展历史的真实凭证,是基金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第一手资料。对档案的认识程度及档案管理的水平,将直接影响档案发挥作用的程度。为规范档案管理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的收集工作
1.归档工作。
工作活动中不断产生的文件材料,处理完毕后,经由秘书处文员整理立卷、定期移交给档案员集中保存,称为“归档”。
2.归档范围
(1)本会章程、制度、通知、申请、批示、文件等资料;
(2)本会大事记以及活动相关的资料(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);
(3)会议记录,会议纪要,工作总结,工作计划以及新闻报道;
(4)党群社团组织机构文件;
(5)财务收支明细材料,财务账薄、凭证以及财产登记表等;
(6)聘用人员合同,人事档案资料;
(7)各种活动的策划书、正式活动实施方案等;
(8)其他相关资料。
以上资料是本会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,也是本基金会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,必须归档保存。
3.档案收集
依据收文发文登记、打印材料登记、传真收发登记、网上下载材料登记和日常秘书处的资料清单进行收集整理。
二、档案的整理工作
档案的整理,就是把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,进行基本的分类、组合、排列和编目,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系统。
1.整理的原则
(1)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;
(2)必须便于保管和使用。
2.整理的程序
(1)分类、组卷、卷内文件的整理;
(2)案卷封面的编目、案卷的装订、排列;
(3)案卷总目录和卷内目录的编制。
三、挡案的管理工作
案卷整理入柜后,要妥善保管,建立借阅使用审批登记手续。
1.及时收集档案资料,来文、发文、文字、电子资料、音像资料、刊杂志、领导外出开会、活动带回的资料处理后,要及时收集回来,以免丢失;
2.档案柜内要放置樟脑丸、干燥剂以防虫蛀、潮湿而损坏案卷;
3.档案管理者必须经常翻阅总目录和检索工具,对自己保管的材料胸中有数,便于很迅速、准确地找到所需案卷资料;
4.严格执行本会的保密制度,杜绝丢失和泄露案卷资料的发生。